什么情况下要做引产手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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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定点单位
引产通常是在错过人流较佳的时候后,采用的较后补救方法,由于是大月份的中止妊娠,所以,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操作,才能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,那么,?下面请郑州同济医院计生医师为大家介绍。
1、胎儿畸形或胎儿发育不良者:超声波等方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进行引产手术。
2、宫内死胎: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那么,就要马上实施引产手术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3、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:患这些病症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、精力不济,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应当考虑引产手术。
4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:有些患者本来就不宜怀孕,在怀孕后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进行无痛引产手术,结束妊娠。
5、羊水过多的孕妇: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,应立即进行引产手术,终止妊娠。
6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:这种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出现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进行引产手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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